关于转发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0-04-02 14:57:05   

\

关于转发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标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29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防盗保险柜(箱)》等513项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35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40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修订)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6号),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24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9]276号)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20]8号)精神,现将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填写《落实任务书》,并于2020年5月1日前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要严格按《落实任务书》的安排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或撤销项目,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
        三、标准制(修)订的程序和格式应严格按GB/T 1.1、GB/T 1.2、GB/T 20001.4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上报报批稿时,应同时提供书面文本及符合《国家标准编写模板》的电子文本。
 
       附件1: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2: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计划表
       附件3: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4: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计划表
       附件5:2020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协会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6: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

\

上一篇:关于转发2020年第一批半导体材料国家、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2019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