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南宁—低碳标准工作组—会议通知(4.10-4.12)
2023-03-16 14:30:51   

有色标委[2023]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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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碳标准工作组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加快行业低碳领域标准项目进度,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下达的有关标准制定计划的文件精神和标委会工作需要,兹定于2023年4月10日~1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低碳标准工作组会议。会议将对新申报的低碳标准计划项目(征集通知见有色标委[2023]24号)及前期预研项目进行论证,对已下达计划项目以及部分已申报计划项目进行审定和讨论。
       现将会议各项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2023年4月10日:全天报到。
(二)2023年4月11日~12日:会议。
1、领导讲话。
2、《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执行情况报告。
3、论证2023年度低碳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项目的具体要求见“七、报送计划的注意事项”)。
4、对《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部分:铝冶炼企业》《电解铝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有色金属采选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导则》等7项有色金属领域低碳标准进行审定和讨论。详见附件1。
请全国有色标委会委员及低碳标准工作组委员参加会议;请项目申报单位及参加起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请项目负责起草单位的编制组人员及参加起草单位的有关人员携带相关资料(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及意见汇总处理表打印稿)参加会议;请相关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三)2023年4月13日:返程。

二、报到地点及乘车路线
(一)报到地点:南宁饭店(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38号)。
(二)乘车路线:①南宁东站:火车东站乘坐轨道交通1号线途经13站到达朝阳广场站,步行330米到达酒店;乘坐出租车到酒店大约12公里,约35元;②南宁站:火车站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途经1站到达朝阳广场站,步行约330米到达酒店;乘出租车到酒店大约2公里,约10元;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航站楼站乘坐机场巴士1号线,至南宁饭店站下车到达酒店;乘坐出租车到酒店大约36公里,约105元;步行至吴圩机场站乘坐动车至南宁站,再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途经1站到达朝阳广场站,步行约330米到达酒店。

三、联系方式
会议缴费、发票:010-62257692;
会务:季佳硕,13521167446;
有色金属低碳标准工作组秘书处:tc243dt@cnsmq.com
轻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275650、tc243sc1@cnsmq.com;
重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276892、tc243sc2@cnsmq.com;
稀有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574192、tc243sc3@cnsmq.com;
粉末冶金分标委秘书处:010-62622231、tc243sc4@cnsmq.com;
贵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623848、tc243sc5@cnsmq.com;
酒店总机:0771-2103888。

四、会务工作
本次会议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五、会议报名
参会代表务请于2023年4月3日前登陆会议报名系统(http://www.ysmeeting.net/)注册、完善个人信息、住房需求及单位发票信息后报名。本次会议收取会议费900元/人。为有效保障会议用房的安排和会议资料的准备,4月3日之后及现场缴费收取1200元/人。(单位汇款请注明:“4月南宁低碳标准工作会议”、参会人员姓名。个人汇款请注明:“4月南宁低碳标准工作会议”、单位名称、参会人员姓名)。
汇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0875 0812 0100 3010 1852 6

六、会议资料
请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于4月3日前将相关标准稿件(包括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发送至有色金属标委会低碳工作组秘书处邮箱(详见“三、联系方式”),由秘书处挂网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可在有色金属标准信息网(www.cnsmq.com)“标准制定工作站”栏目下载会议资料。

七、报送计划的注意事项
(一)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计划需提供以下 3 项资料:
——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4;
——标准草案;
——立项报告:提纲见附件5。
(二)请各标准项目申报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相关标准资料(包括草案、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发送至低碳标准工作组及对应分标委会秘书处邮箱(详见“三、联系方式”)。

附件1:审定和讨论的低碳标准项目
附件2: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4: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5: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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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部
抄送:SAC/TC 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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