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稀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发展格局,增强稀土行业产业链供应链自控能力,补短板、锻长板,加速建设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要求,现决定征集2021年稀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计划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项目计划。为了使项目计划更加规范、科学,所有征集的标准项目计划都将在2021年4月召开的论证会上由委员严格论证。为做好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依据和重点
(一)《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质检标联[2018]77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等文件涉及的新材料项目。
(二)《中国制造2025》中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
(三)“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涉及稀土新材料、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需要同步研究制定的标准项目。
(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以及《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9〕188号)提出的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项目。
(五)《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工信部节〔2017〕110号)涉及工业节能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产品能效、节能技术规范、节能监察、能源计量、能效测试等),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标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以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六)《有色金属工业绿色制造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中色协科字[2019]8号)中所列项目。
(七)《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提出的标准翻译项目;涉及《中国制造2025》等重点产业政策,且国际贸易活动频繁、影响广泛的标准项目;国际国内拟同步推进的标准项目。
(八)符合《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要求,与稀土产品生产和工艺装备、质量控制和节能减排、物料管理和产品流通、数字化研发和服务等相关的稀土智能制造标准项目。
(九)涉及国际战略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进口再生稀土原料以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配套标准。
(十)2020年稀土标委会年会上复审结论为2021年修订的项目。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1年度开始工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计划项目,请写明具体的工作周期或年度起止时间,制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建议书: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项目都要求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5),“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分方法,应按每个分标准分别填写“建议书”。“建议书”中对于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和理由、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需重点论证;
——草案:申报项目要求一并报送标准草案,外文版项目除外;
——立项报告:申报项目需要按照附件6填写立项报告。
——时间:请于2021年4月2日前将项目建议书、草案和立项报告(均为WORD版)的电子版本发至标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xtbw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稀土标准计划”)。
三、联系方式
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宋冠禹、申立汉、高兰
电 话:010-62220714/62548189
附件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
附件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4: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
附件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6:稀土国家、行业和协会标准项目立项报告(格式)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发展格局,增强稀土行业产业链供应链自控能力,补短板、锻长板,加速建设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要求,现决定征集2021年稀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计划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项目计划。为了使项目计划更加规范、科学,所有征集的标准项目计划都将在2021年4月召开的论证会上由委员严格论证。为做好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依据和重点
(一)《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质检标联[2018]77号)、《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等文件涉及的新材料项目。
(二)《中国制造2025》中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
(三)“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涉及稀土新材料、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领域,需要同步研究制定的标准项目。
(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以及《原材料工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工信部科〔2019〕188号)提出的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项目。
(五)《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工信部节〔2017〕110号)涉及工业节能标准(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重点用能设备产品能效、节能技术规范、节能监察、能源计量、能效测试等),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标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以及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标准。
(六)《有色金属工业绿色制造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中色协科字[2019]8号)中所列项目。
(七)《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提出的标准翻译项目;涉及《中国制造2025》等重点产业政策,且国际贸易活动频繁、影响广泛的标准项目;国际国内拟同步推进的标准项目。
(八)符合《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要求,与稀土产品生产和工艺装备、质量控制和节能减排、物料管理和产品流通、数字化研发和服务等相关的稀土智能制造标准项目。
(九)涉及国际战略金属资源综合利用,进口再生稀土原料以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配套标准。
(十)2020年稀土标委会年会上复审结论为2021年修订的项目。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1年度开始工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计划项目,请写明具体的工作周期或年度起止时间,制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建议书: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项目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项目都要求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5),“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分方法,应按每个分标准分别填写“建议书”。“建议书”中对于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和理由、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需重点论证;
——草案:申报项目要求一并报送标准草案,外文版项目除外;
——立项报告:申报项目需要按照附件6填写立项报告。
——时间:请于2021年4月2日前将项目建议书、草案和立项报告(均为WORD版)的电子版本发至标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xtbwh@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稀土标准计划”)。
三、联系方式
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宋冠禹、申立汉、高兰
电 话:010-62220714/62548189
附件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
附件3: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4: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
附件5: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6:稀土国家、行业和协会标准项目立项报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