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优秀组织奖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有色金属行业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树立典型和示范,引领更多单位实质性重视标准、参与标准、执行标准,根据《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优秀组织奖管理办法》(见附件1),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有色标委会”)决定开展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优秀组织奖的评选活动,对第五届标委会运行期间在标准化制度、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组织规范、创新突出、成果显著的组织机构予以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为有色标委会或分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或会员单位,且满5年以上(含5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优秀组织奖管理办法》第六条“评选要求”,且在标准管理与创新、推动标准应用、支持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所列牵头研制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三、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填写《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证明材料于9月30日前邮寄或扫描件提交至有色标委会各分标委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轻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010-62228793,tc243sc1@cnsmq.com;
重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010-62423606,tc243sc2@cnsmq.com;
稀有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010-62225125,tc243sc3@cnsmq.com;
粉末冶金分标委会秘书处:010-62622231,tc243sc4@cnsmq.com;
贵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010-62623848,tc243sc5@cnsmq.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1号8层,邮编:100080。
附件1: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优秀组织奖管理办法
附件2: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优秀组织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