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编制《2008~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主要工业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的补充通知”(国标委工一[2007]108号)的要求,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委托,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制目的
1、指导2008-2010年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化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全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安全发展”,促进我国有色金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与社会经济的同步发展。
3、为今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年度计划提供重要依据。
二、编制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要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以防范事故、减少伤亡为核心目标,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点。
2、坚持重点突出原则。安全生产标准涵盖领域广泛,不能均衡规划,要分轻重缓急,有重点、有步骤开展标准化工作。要优先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急需标准、重要领域缺失的关键标准、标龄过长标准以及与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密切相关的标准。
3、坚持国际接轨原则。要借鉴国际和先进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及技术法规,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技术法规。
4、坚持技术进步原则。要加强与科技工作的结合,积极采用科研新成果,不断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前瞻性,使标准成为科技创新转化为先进生产力的桥梁,促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同时,通过提高标准技术水平,配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
三、编制范围
有色金属行业涉及的所有国家标准,包括轻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粉末冶金、贵金属、半导体材料。
四、编制办法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上述编制原则,申报“2008~2010年国家标准的年度安全生产制修订计划项目,并填于附表1中。2007年度考虑的有色金属安全生产规范见附表2。请各会员单位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申报项目报给各分标委会秘书处。
有色标委会秘书处将在各会员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整理,形成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2008年4月底定稿。
五、联系方式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各分标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轻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3,62276892
重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5,62276892
稀有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5125
粉末冶金 电话/传真:010-62225125
贵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6
半导体材料 电话/传真:010-6222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