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首批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征询意见的函
2006-01-16 10:26:12   

有色标委(2006)第 1号
 
各会员单位、委员:
    为了保证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写质量,提高标准审定效率,从而更好地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2005年标委会年会的安排,经标委会秘书处商议,现提出首批35名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见附件2),并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期为2月底。
 
附件1: 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附件2: 首批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名单
 
                 
二○○六年元月十三日
 
 
附件1: 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1.  原则上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轻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粉末冶金、贵金属分标委会现任委员为主。
2.  有较强的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经验,曾执笔起草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  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曾主持过相关标准的讨论会、预审会、审定会。
4.  原则上为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且为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家,在行业里有一定的影响。
5.  能持续地参加标委会的相关活动。
                                       
附件2:首批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名单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传真:010-62276892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张树朝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
2
王国军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3
李瑞山
西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4
曾 萍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5
卢继延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
6
朱祖芳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7
计春雷
抚顺铝厂
8
张中兴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南质检中心
9
林 洁
福建南平铝业有限公司
10
孟惠娟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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