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标委(2006)第 1号
各会员单位、委员:
为了保证有色金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写质量,提高标准审定效率,从而更好地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2005年标委会年会的安排,经标委会秘书处商议,现提出首批35名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见附件2),并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期为2月底。
附件1: 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附件2: 首批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名单
二○○六年元月十三日
附件1: 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的基本条件
1. 原则上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其轻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粉末冶金、贵金属分标委会现任委员为主。
2. 有较强的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经验,曾执笔起草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 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曾主持过相关标准的讨论会、预审会、审定会。
4. 原则上为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并且为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家,在行业里有一定的影响。
5. 能持续地参加标委会的相关活动。
附件2:首批有色金属标准主审专家名单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传真:010-62276892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张树朝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 |
2 |
王国军 |
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3 |
李瑞山 |
西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4 |
曾 萍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5 |
卢继延 |
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 |
6 |
朱祖芳 |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
7 |
计春雷 |
抚顺铝厂 |
8 |
张中兴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华南质检中心 |
9 |
林 洁 |
福建南平铝业有限公司 |
10 |
孟惠娟 |
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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