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于2005年11月8~11日于海口市召开。会议期间,重标委秘书处赵永善同志主持召开了重有色金属能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江西铜业集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锌厂、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公司、柳州华锡集团公司、锡矿山闪星锑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中金岭南韶关冶炼厂等17家单位的25名代表。会上,代表们就当前的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国家发改委关于《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提出的要求、目前有色金属能耗标准的实施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发言和讨论,形成一些意见和建议,现纪要如下:
1. 会议首先由重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范顺科同志就目前国家节能工作的形式做了介绍,提出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任务,就是要在“十一五”期间,建立和完善有色金属能耗标准体系,尽早制定一批指导性强、同时符合当前的有色金属行业现状的能耗标准。
2. 与会代表对现有的有色金属行业的能耗标准进行了讨论,认为现有的能耗标准等级划分过多,且等级之间的差别太大,标准的实施意义不大,并且不符合现有的产业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单位是否可将能耗标准分为两个等级:一个为准入能耗等级,即最低门槛,另一个为最优级。提出“不根据工艺,只根据产品,即不论采用什么工艺,只要生产相对应的产品,就应符合相应的能耗标准的修订原则”。
3. 会议一致同意将现有的重有色金属能耗行业标准转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第一批拟申报的项目有《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铅冶炼企业产品能耗》《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锡冶炼企业产品能耗》《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镍冶炼企业产品能耗》。根据代表提出的修订原则,会议决定将现有的标准名称中的“企业”去掉,如:《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改为《铜冶炼产品能耗》。
4. 会议确定了重金属冶炼产品能耗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及参加起草单位(参加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a) 《铜冶炼企业产品能耗》标准由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负责起草,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公司、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完成年限2006年。
b) 《铅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由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公司起草。完成年限2006年。
c) 《锌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由葫芦岛锌厂负责起草、株洲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白银有色金属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公司参加起草。完成年限2006年。
d) 《镍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由金川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起草,云南锡业集团公司参加起草。完成年限2006年。
e) 《锡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由柳州华锡集团公司和云南锡业集团公司起草。完成年限2007年。
f) 《锑冶炼企业产品能耗》由锡矿山闪星锑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柳州华锡集团公司参加起草。完成年限2007年。
5. 会议还要求参会的各会员单位代表在会后,依照会议的讨论精神,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从“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电”等方面提出新的标准项目。并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和起草准备。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