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度全国半导体材料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年会论证的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1-09-17 11:12:39   

半材标委[2021]24号.pdf
\
关于征集2021年度全国半导体材料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
年会论证的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工作要求,现征集将于2021年度年会上进行论证的半导体材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依据和重点
       (一)国标委《2021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工信部《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中涉及的标准项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要求或者鼓励的标准项目;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工信部原[2019]254号)等文件涉及的新材料项目;
       (四)《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征求意见稿)》涉及的标准项目;
       (五)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相关的基础综合、管理服务、技术、核算核查、监测监管、评价评估标准项目;
       (六)《有色金属工业绿色制造标准化行动计划》(中色协科字[2019]8号)中所列项目;
       (七)2020年度半导体材料行业标准复审结论为修订的项目;
       (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翻译标准项目(鼓励与在研计划同步推进外文版项目)。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为2022年度开始工作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及外文版计划项目,制定项目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不超过18个月。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及外文版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建议书: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会标准及外文版项目均要求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附件5)。
——草案:除外文版项目外,申报项目需一并报送标准草案。
——立项报告:除修订项目和外文版项目外,申报项目需填写立项报告(见附件6)。
——时间要求: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填好的项目建议书、草案和立项报告的Word版本发至标委会秘书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标准计划”)。
三、联系方式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及电话:杨素心 010-62629312、李素青 010-62565659
       邮  箱:tc203sc2@cnsmq.com
 
附件1: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3: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4: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
附件5: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
附件6:立项报告
 
 
\

上一篇:关于征集2021年度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论证的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2021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