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稀土国家、行业及协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7-10-17 1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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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稀土国家、行业及协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要求,现决定编制2018年稀土国家、行业及协会标准项目计划。为了使计划编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有力支撑稀土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确保标准对象明确,所有申报计划都将在年会通过委员严格论证。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依据和重点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涉及的重点项目;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稀土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规[2016]319号)涉及的项目;
      (三)《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
      (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提出的工业基础、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标准项目,以及十大重点领域标准项目;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涉及的项目;
      (六)《2017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工信厅科函[2017]114号)中涉及的标准项目;
      (七)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 ]的要求,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8月在邯郸会议上确定修订的项目。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一)本次编制的项目为2018年度开始工作的国家、行业与协会标准计划项目,请写明具体的年度起止时间。
      (二)申报国家、行业和协会标准项目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分别填写“国家、行业、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分方法,应按每个分标准分别填写“建议书”。“建议书”中对于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和理由、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需重点论证;
      (2)申报国家标准要求一并报送标准草案稿;
      (3)预研报告:重要的稀土国家、行业与协会标准项目需要填写预研报告(报告要求见附件4)。
      纸质材料应加盖公章,纸张幅面一律为A4型纸。请于2017年11月9日前将填好的项目建议书的书面文本(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邮寄至稀土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项目建议书、项目预研报告以及标准草案的电子(WORD)版本发至稀土标委会秘书处(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稀土标准计划”)。
      三、联系方式
      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高兰、宋冠禹
      联系方式:电话:010-62548189/62220714 
      Email:xtbwh@163.com
 
附件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4:稀土国家、行业和协会标准项目立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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