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计划申报立项的新要求以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使计划编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有力支撑有色金属行业供给侧改革需要,现决定申报2017年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计划,所有申报项目将在年会上严格论证。为有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依据和重点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涉及的项目;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涉及的项目;
(三)《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两化深度融合推进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工信部原〔2015〕25号)涉及的项目;
(四)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要求,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2016年8月在邯郸复审会议上确定2017年修订的项目(有色标委[2016]36号)。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本次编制的项目为2017年度开始工作的国家、行业、协会标准计划项目。
(二)申报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
——建议书:申报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都要求填写建议书,分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和理由、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部分,应按每个部分分别填写“建议书”,
——草案:申报国家标准要求一并报送标准草案;
——立项报告:重要的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需要按照附件四填写立项报告。
——时间: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填好的纸质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寄至有色金属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以及立项报告的电子版本(WORD)发至有色金属标委会秘书处。
(三)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及立项报告可在有色标准信息网(www.cnsmq.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葛立新 电话:010-62228793 Email:ge_lixin@163.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丽娟 电话:010-62228795 Email:yanglijuan889@163.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江峰 电话:010-62574192 Email:hnzjf@126.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末冶金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宪铭 电话:010-62225125 Email:zxm1955@sina.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贵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向 磊 电话:010-62623848 Email:xianglei2008@126.com
附件一: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标准立项建议书
附件四:立项报告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对计划申报立项的新要求以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使计划编制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有力支撑有色金属行业供给侧改革需要,现决定申报2017年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计划,所有申报项目将在年会上严格论证。为有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依据和重点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涉及的项目;
(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涉及的项目;
(三)《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两化深度融合推进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工信部原〔2015〕25号)涉及的项目;
(四)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要求,全国有色金属标委会2016年8月在邯郸复审会议上确定2017年修订的项目(有色标委[2016]36号)。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本次编制的项目为2017年度开始工作的国家、行业、协会标准计划项目。
(二)申报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需提供以下资料
——建议书:申报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都要求填写建议书,分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和理由、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部分,应按每个部分分别填写“建议书”,
——草案:申报国家标准要求一并报送标准草案;
——立项报告:重要的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需要按照附件四填写立项报告。
——时间:请于2016年10月15日前将填好的纸质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寄至有色金属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以及立项报告的电子版本(WORD)发至有色金属标委会秘书处。
(三)国家、行业、协会标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及立项报告可在有色标准信息网(www.cnsmq.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葛立新 电话:010-62228793 Email:ge_lixin@163.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丽娟 电话:010-62228795 Email:yanglijuan889@163.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江峰 电话:010-62574192 Email:hnzjf@126.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末冶金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宪铭 电话:010-62225125 Email:zxm1955@sina.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贵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向 磊 电话:010-62623848 Email:xianglei2008@126.com
附件一: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附件三: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标准立项建议书
附件四: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