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标秘(2005)第2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关总署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署办发(2002)79号]的要求,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委托,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纯铜板、带、箔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起草工作,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将标准草案寄往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审阅并将意见于2005年7月15日以前寄回。
地址:北京西直门内西章胡同九号 重标委秘书处
电话及传真:010-62228795
邮编:100035
联系人:杨丽娟 赵永善
二OO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