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有色标准复审等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有关单位:
兹定于2016年8月25日~8月26日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有色标准复审等工作会议。会议将对现有全部推荐性标准(含计划)进行逐一复审、对即将报批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集中审查、对一批拟申报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集中论证。
请全国有色标委会总会全体委员、五个分标委会(轻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粉末冶金、贵金属)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主要起草单位委员参加会议。
现将会议各项内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
根据国家标准委《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和工信部《关于开展工业和通信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6]321号)的要求,秘书处已经完成了向第一负责起草单位征求意见的工作,会议将在此基础上对现有全部推荐性标准(含计划)进行逐一复审。
2、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集中审查
会议将对即将报批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集中审查,确保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计划的规定时间报批。
3、新申报计划项目论证
会议将对一批拟申报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集中论证。
二、报到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1、报到时间:2016年8月25日。
2、报到地点:邯郸招商大酒店(河北省邯郸市联纺东路512号)。
3、乘车路线:
①、邯郸东站(高铁站):全程约5公里。乘出租车约10元即至;或从高铁站(南)乘49路公交车在“邯郸军分区站”下车,往西步行100米即至。
②、邯郸火车站:全程约8公里。乘出租车约20元即至;或乘9路公交车在“邯郸军分区站”下车,往西步行100米即至。
③、邯郸机场:距离约20公里。乘出租车约50元即至。
三、联系电话
轻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228793、62229276、62549233。
重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228795、62276892、62577075。
稀有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574192。
粉末冶金分标委秘书处:010-62225125。
贵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623848。
邯郸招商大酒店:0310-5706669(胡海丽)。
四、会务工作
本次会议食宿统一安排,宿费自理。
五、参会回执
为方便安排住宿及准备会议资料,务请各位代表将参会回执填妥,于8月18日前传真至相应分标委会秘书处(010-62241898),或请电话告知。
附件: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邯郸)
(请于8月18日以前传真至010-62241898)
轻金属分标委秘书处: 010-62228793、62229276、62549233。
重金属分标委秘书处: 010-62228795、62276892、62577075。
稀有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574192。
粉末冶金分标委秘书处:010-62225125。
贵金属分标委秘书处: 010-62623848。
(请于8月18日以前传真至010-62241898)
轻金属分标委秘书处: 010-62228793、62229276、62549233。
重金属分标委秘书处: 010-62228795、62276892、62577075。
稀有金属分标委秘书处:010-62574192。
粉末冶金分标委秘书处:010-62225125。
贵金属分标委秘书处: 010-62623848。
单位名称 | ||||||
代表姓名 | 部 门 | 手机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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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人员情况 | ||||||
姓名 | 与参会人员关系 | |||||
预计到达酒店时间(请在相应括号内打√) | ||||||
24日( ) | 25日上午( ) | 25日下午( ) | 25日20:00后( ) | |||
用房情况预定:双床房( )间;大床房( )间。 注:如需合住,请在会前或报到时自行联系参会代表合住。单人住双床房视为包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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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选择参加的分标委会(请在相应括号内打√): 轻金属( ); 重金属( ); 稀有、粉末( );贵金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