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标委[2004] 26号 关于开展有色金属标准清理评价工作的通知
2004-07-30 09:20:00   

 

各标准起草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面开展清理标准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定9月召开专家会议清理和评价1134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569项行业标准和161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你单位作为该标准项目的主要起草单位,请于8月31日前提出评价意见,报送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评价内容及方法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标准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评价手册.doc 
    附件2:综合评价表.doc

地 址:北京西直门内西章胡同九号
邮 编:100035
联系人:轻标委秘书处 电话:01062228793
    重标委秘书处 电话:01062228795
    贵金属标委会秘书处 电话:01062228796
    粉末冶金和稀有金属标委会秘书处电话:01062228796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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