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变形铝及铝合金轧制用方铸锭》等七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预审会和讨论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2005-06-11 08:46:59   

有色标秘(2005)第27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4月9日~4月12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德镇宾馆召开了标准工作会议,有16个单位的29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行业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轧制用方铸锭》进行了预审,对行业标准《镁合金手动工具压铸件》、《铝用泡沫陶瓷过滤板》、《铝及铝合金熔体液态测氢试验方法》、《铝及铝合金熔体液态测氢仪》进行了讨论,并讨论了国家标准《镁及镁合金废料、废件分类和技术条件》和《再生铝合金锭》的起草思路和采标方向。
现将本次会议的纪要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会议要求,完成以上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附件:景德镇会议纪要
 
二OO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
景德镇会议纪要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05年4月9日~4月12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德镇宾馆召开了标准工作会议,有16个单位的29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行业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轧制用方铸锭》进行了预审,对行业标准《镁合金手动工具压铸件》、《铝用泡沫陶瓷过滤板》、《铝合金熔体液态测氢试验方法》、《铝合金熔体液态测氢仪》进行了讨论,并讨论了国家标准《镁及镁合金废料、废件分类和技术条件》和《再生铝合金锭》的起草思路和采标方向。经过会议的认真讨论和审查,形成如下会议纪要。
一、行标《变形铝及铝合金轧制用方铸锭》(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1、表1中状态栏中的铸态和均匀化状态的均匀化用一个字母表示,非均匀化不标记;厚度由200mm~500mm改为200mm~700mm,宽度由600mm~1600mm改为500mm~2100mm,长度由2500mm~6000mm改为2500mm~7500mm。
2、3.2化学成分除符合GB/T 3190规定外还增加供需双方协商。
3、表2厚度允许偏差应定义;长度允许偏差改为+20;厚度偏差值实测后确定。
4、3.3.2改为“铸锭应切头尾,切斜度不大于10mm,锯切痕深度不超过2mm。”
5、3.5.1改为“铸锭不允许有断流冷隔和裂纹;金属瘤可以铲掉;拉裂深度不超过4mm。”
6、3.5.2、3.5.3和3.5.4列到尺寸偏差中,将名称、图示及测量方法详细定义。
7、3.5.5建议改为“成层(冷隔)1×××、3×××、6×××、8×××不超过3mm,其他不超过5mm。”具体数据待进一步验证。
8、3.5.6和3.5.7及3.5.8取消。
9、3.5.9改为铸锭表面建议偏析瘤深度1×××、3×××、6×××、8×××不超过3mm,其他不超过5mm。具体数据待进一步验证。
10、表面夹渣面积及数量待定。
11、3.5.10增加铸锭大面机械碰伤深度不超过5mm。
12、增加3.6低倍组织检验、晶粒度、疏松、夹渣等,参考圆铸锭,抽查时一个月一次。
13、4质量控制改为附录并重新进行修改。
14、检验项目中显微组织改为均匀化铸锭检查显微组织,低倍检验。
15、表4中化学成分取样规定按GB/T 17432执行;增加低倍组织及取样规定。
16、6.5.1改为化学成分分析不合格时,判该批不合格。
17、7.1.1增加状态及批号;7.1.2取消。
二、行标《铝用泡沫陶瓷过滤板》(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
1、表1按国际惯例,型号改为10(8~12)、20(18~22)、30(28~32)、40(38~42)、50(48~52)和60(58~62)共6 种。
2、规格增加 584×584×50。
3、标记示例中,取消侧斜角或直角标示,并改成一条标记。
4、表2 中,⑴ 边长允许偏差建议改为±3、±4、±5。
⑵ 对角线允许偏差改为±5、±7、±9。
⑶ 平面间隙建议改为≤3、≤6,经各单位实测后再定。
⑷ 侧斜角的允许偏差建议改为±1°。
5、表3中应增加抗热震性能,指标值及试验方法由福州麦特新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提供。
6、抗压强度建议改为0.45MPa。
7、4.3.1条中,增加不允许有裂纹和直孔的缺陷要求。
8、4.3.2条中,取消a条,密封垫的厚度建议改为≥4mm

上一篇:铅精矿副产银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下一篇:GB/T 3880板带材系列标准预审会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