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4年第三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团体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及征集起草单位的通知
2024-08-02 10:04:49   

有色标委〔2024〕84号.pdf
\
关于转发2024年第三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团体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及征集起草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28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64项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31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32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24〕80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24〕92号)的文件要求,现转发2024年第三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第一起草单位认真填写《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并于2024年8月16日前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并严格按《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的安排开展工作。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以便掌握工作进度。如有特殊情况,需推迟或撤销项目,必须写书面报告,报经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
       二、有意愿参加本批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请与所属分标委会秘书处联系,具体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标准制(修)订的程序和格式应严格按GB/T 1.1、GB/T 1.2、GB/T 20001和《有色金属冶炼产品、加工产品、化学分析方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示例》的要求进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轻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谷  柳  010-62228793  tc243sc1@cnsmq.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韩知为  010-62423606  tc243sc2@cnsmq.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有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白智辉  010-62225125  tc243sc3@cnsmq.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末冶金分标委会秘书处:
     崔  妍  010-62622231  tc243sc4@cnsmq.com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贵金属分标委会秘书处:
     向  磊  010-62623848  tc243sc5@cnsmq.com
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李素青  010-62565659  tc203sc2@cnsmq.com
 
附件1:2024年第三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2:2024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计划表
附件3:2024年第三批有色金属团体标准项目计划表
附件4:标准制(修)订项目落实任务书

\

上一篇:关于转发2024年第二批有色金属国家、行业、 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及征集起草单位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征集有色金属行业低碳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