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0~2011年第二批稀土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0]5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精神的要求、以及标委会章程的规定,现决定编制2010~2011年第二批稀土国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为有效做好以上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制重点
1. 行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突出编制行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及社会、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所需的标准项目计划;
2. 与节能减排(减碳)相关的标准项目;
3. 标龄超过5年,经复审需及时修订的标准项目;
二、报送项目计划的要求
本次编制的项目为2010~2011年度需要安排的国家、行业标准计划项目。
国家、行业标准项目都要求填写“国家、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一、附件三,“建议书”中的每个项次都要认真填写,尤其是立项的必要性、目的和理由、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要重点论证(国家标准项目计划请按附件二要求填写“稀土国家标准项目立项说明”),分析方法标准如有多个分方法,应按每个分标准分别填写“建议书”。纸质材料应加盖公章,纸张幅面一律为A4型纸;本次项目征集国家标准要求一同报送标准草案;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填好的项目建议书的书面文本(一式两份)寄至稀土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项目建议书、“稀土国家标准项目立项说明”(电子版下载地址:标准项目计划栏目内)以及标准草案的电子版本发至xtbwh@163.com。
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1号8层815室 邮编:100080
联系人:高兰 王向红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2548189、62245003
附件一: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二:稀土国家标准项目立项说明.doc
附件三: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