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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九成被考核企业完成节能目标 2007年节能量3817万吨标准煤
2008-09-17 09:13:05   

2008-9-17 9:13:05

  据新华社报道  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承担国家节能任务的998家企业中,879家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占92.2%;2007年实现节能量3817万吨标准煤。
  为了达到节能标准,上述企业与各省级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节能投入逐步增加,通过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实施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重点用能设备检测等,淘汰了一大批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据估算,998家企业2007年节能技术改造总投资达500多亿元,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8000多个。
  国家发改委要求,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地对这些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上述考核结果交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
  国家发改委要求,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由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国家发改委要求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报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限期整改。这些企业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国家免检等扶优措施。此外,年内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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