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确认有效期的有色金属标准样品
2011-11-04 09:23:10   


关于第十六批发布《重新确认有效期的有色金属标准样品》的通知

各标样研制单位、销售单位:

    根据有色标样委(2010)第01号文精神,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对已超过有效期的“氧化镉光谱标准样品(GSB A68033~68037-1989)”进行了自检。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有色金属分委员会秘书处根据研制单位报送的重新确认的申请报告,对其稳定性、均匀性、准确性进行了审查,该批标准样品可以继续使用,并重新确认有效期至2014年12月,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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