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半导体材料强制性行业标准清理工作意见的函
各标委会委员、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工作安排,2015年应完成强制性标准的清理工作。现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的要求,对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清理。现就以下相关事宜征求意见。
一、清理范围及原则
强制性行业标准清理范围包括现行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在研的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半导体材料领域的相关项目情况见表1。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将需要保留的强制性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对不再使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表1 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
行业:有色金属
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数量1项 | |||||||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所属领域 | 备注 | |||
1 | YS 783-2012 | 红外锗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半导体材料 | ||||
在研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数量2项 | |||||||
序号 | 计划号 | 标准名称 | 所属领域 | 计划下达文号 | |||
1 | 2014-0233Q-YS | 锗单晶安全生产规范 | 半导体材料 | 工信厅科[2014]51号 | |||
2 | 2014-0234Q-YS | 区熔锗锭安全生产规范 | 半导体材料 | 工信厅科[2014]51号 | |||
现就上述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清理工作征求各委员、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意见,请于2015年8月31日前填写附件的意见反馈表并加盖单位(或部门)公章后传真扫描版至010-62241898-816。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弃权。
标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贺东江 010-62228796 13311097760 hhddjj@263.net
杨素心 010-62629312 15010981543 ysx201331@126.com
附件:意见反馈表
半材标委[2015]11号-半导体材料强制性行标征求意见.pdf
附件:
意见反馈表
(请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ysx201331@126.com或传真至010-62241898-816)
领域:半导体材料
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数量1项 | |||||||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保留强制性 | 改为推荐性 | 废止 | ||
1 | YS 783-2012 | 红外锗单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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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强制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数量2项 | |||||||
序号 | 计划号 | 标准名称 | 保留强制性 | 改为推荐性 | 废止 | ||
1 | 2014-0233Q-YS | 锗单晶安全生产规范 | |||||
2 | 2014-0234Q-YS | 区熔锗锭安全生产规范 |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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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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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保留强制性标准理由只需填写下列代号:1、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2、国家安全;3、生态环境安全;4、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 注2:保留强制性的行标之后将根据国标委、工信部的安排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