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项目
2007-08-08 09:34:32   


关于征集有色金属行业《
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标准发展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健全和完善资源节约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编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通知”(国标委工一[2007]54号)的要求,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委托,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制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制目的
    1.  指导2008-2010年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化工作,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2.  更好地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新形势的需要,建立结构合理,实用性强,与国际接轨的行业标准体系,提高标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3.  为今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年度计划提供重要依据。
   二、编制原则和重点领域
    1.  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着力提高标准与市场的关联性,完善标准的配套性,满足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需求,满足企业生产和贸易的需求。
    2.  坚持国际接轨原则。要对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进行充分调查,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要有针对性地对ISO标准、EN标准和ASTM标准进行分析,并适时进行转化;
    3.  坚持突出重点原则。重点领域包括: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清洁生产等八个领域。
    4.  坚持技术进步原则。规划项目要积极采用、推广高新技术成果,不断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三、编制范围
    有色金属行业涉及的所有国家、行业标准,包括轻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粉末冶金、贵金属、半导体材料。
    四、编制办法
    请各会员单位按照上述编制原则,申报“2008-2010年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标准样品)的年度制修订计划项目,并填于附表中。请各会员单位于<8<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报给各分标委秘书处。
    有色标委会秘书处将在各会员申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整理,形成有色金属行业“2008-2010年标准发展规划”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并将于2007年9月底定稿。
    五、相关文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关于编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的通知”、“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可登录www.cnsmq.com下载。
    六、联系方式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各分标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轻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3,62276892
    重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5,62276892
    稀有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5125
    粉末冶金  电话/传真:010-62225125
    贵金属   电话/传真:010-62228796
    半导体材料 电话/传真:010-62228796
 
    附表:有色金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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