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废止标准公告(2005年 第146号)全国有色稀有金属分标委会(SAC/TC243/SC3)有91项国家标准转为行业标准、全国有色粉末冶金分标委会(SAC/TC243/SC4)有31项国家标准转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转为行业标准的过渡期为1年。两个分标委会共有11项国家标准废止。(具体项目见附件)
有意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该批标准的会员单位请于12月15日前向全国有色稀有金属、粉末冶金分标委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地 址:北京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九号
邮 编:100035
联系人:张江峰
电 话:(010)62225125
传 真:(010)62225125
E-mail:zhjiangfeng@126.com
网 址:www.cnsmq.com
2005年11月15日
附件:SC3SC4废止的国家标准.xls
SC3稀有金属分标委会国标转行标汇总.xls
SC4粉末冶金分标委会国标转行标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