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制造标准工作组、低碳
标准工作组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制造标准工作组、低碳标准工作组自2021年11月18日成立以来,有效推动了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低碳标准化工作进程。第一届标准工作组工作已满五年,根据《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工作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并遵循《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制造标准工作组章程》及《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碳标准工作组章程》,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制造标准工作组、低碳标准工作组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智能制造领域:全国范围内有色金属相关的具备智能制造或数字化技术设计和服务能力的科研院所;已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生产场景应用的企业,如国家级智能工厂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等;可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智能装备与应用技术的供应商等。
低碳领域:全国范围内有色金属相关的具备碳数据核算、碳排放核查、低碳前沿研究、碳资质认证服务能力的科研院所;具备碳管理应用体系的大中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等;可提供碳排放核算、碳足迹量化认证、低碳节能降碳成套技术与综合服务方案的供应商等。
二、委员条件
1、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有色金属领域及智能制造或低碳相关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应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有标准化工作经验,曾执笔或参加起草过国家、行业、团体标准(2021年~至今)。
4、应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曾主持或经常参加相关标准的讨论会、预审会和审定会。
5、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工作组章程,应能持续参加本届工作组的相关活动(2026年~2031年),积极履行委员各项职责与义务。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单面打印,本人及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员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委员登记表可使用电子版照片,纸质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
3、请于2026年8月25日前,将纸质版委员登记表及照片邮寄至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标准工作组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相应邮箱,发送电子文档的名称为:智能制造/低碳-委员登记表-单位名称-姓名。
4、秘书处将根据征集委员情况,形成初步工作组换届组成方案,报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1号8层
邮 编:100080
联 系 人:林若虚(010-62276892,13811122283)(智能制造)
刘松昊(010-62275650,17331156539)(智能制造)
吴帅锦(010-62276892,18810426032)(低碳)
电子邮箱:tc243zn@cnsmq.com(智能制造)
tc243dt@cnsmq.com(低碳)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委员登记表

抄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