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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有色金属领域标准体系评估和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2-09-06 09:26:26   来源:    点击:

有色标委[2022]1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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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有色金属领域标准体系评估和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位委员、各起草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对有色金属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有色标委会”)将针对“归口管理的标准体量大,标准化工作基础好,标准化工作活跃”的自身特点,结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9号)》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关于开展原材料工业标准体系评估和优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原函[2022]319号)的工作方案和具体要求,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体系评估和优化试点工作,统筹推动现行有色金属工业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整合、转化、废止和采信,进一步优化存量标准结构和质量,从实际应用出发,做好顶层设计,构建“结构合理、水平先进、国际兼容”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有色金属工业高质量发展。最终形成的标准体系规划(含标准体系框架和标准体系表)将在2022年有色标委会年会上由全体委员论证审议。
体系优化试点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性工程,将决定未来一段时期标委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请各位委员、各起草单位及有关单位提高站位,统筹考虑,系统梳理,重新构建协调、配套的有色金属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体系。现根据要求,将有色金属领域标准评估和体系优化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
       本次体系优化试点工作围绕有色标委会归口管理的全部标准开展,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兼顾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T/CNIA),以及2022年8月31日前下达制修订任务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计划。试点工作将会统筹兼顾,通盘考虑。
       标准体系评估重点围绕单项标准(含计划)进行,参照标准复审工作方式,主要考虑标准的必要性、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等,从实施的实际效果出发,提出制定、修订、整合、废止、转化和采信建议。
       标准体系优化主要从重构有色金属领域标准体系,合理定位和确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之间的边界,协调和明确本领域与产业链上下游标准的配套关系,优化存量标准项目、按需提出增量标准项目,进一步明确本领域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定位和边界。
       通过标准体系评估和体系优化,重构结构合理、动态平衡、衔接配套的有色金属标准体系,并最终形成有色金属标准体系构建和优化的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不断地提升有色金属标准整体质量和总体水平,尽可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进度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试点工作推进阶段
       各标准项目第一起草单位对每项标准进行初审,必要时可在较小范围内征求主要相关方意见,随后逐项标准填写《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复审工作表(试行)》(样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1),2021年和2022年上半年已经完成国、行标复审的标准项目如结论无变化可不填写。
       有色标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和有关专家,认真梳理标准体系及有色金属领域单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本领域的标准体系进行优化,结合标准实施反馈情况对相关标准项目进行评估,形成有色标委会标准体系规划及各类标准项目清单,并在有色标委会年会上由全体委员和起草单位予以讨论和审查。试点工作过程中,有色标委会将加强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技部的汇报、沟通和协调,接受工作指导。
       本阶段从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

       (二)、试点工作审核、确认、落实阶段
       试点工作结束后,邀请各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一定数量的标准化专家、关联产业的有关标委会秘书处,对有色标委会提交的试点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与确认,随后上报。有色标委会还将凝练相关工作原则和方法,探索国、行、团标准体系构建及动态调整的工作思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相互转化和采信的具体实践,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本阶段从2022年12月至2023 年1月。

三、预期成果及其应用
       试点工作结束后,将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构建完成的全新标准体系规划及其详细说明、有关现有标准项目(含计划)修订、整合修订、相互转化、废止的项目清单,以及未来三年需制定的项目清单等成果。成果审核通过后将作为有色标委会今后标准立项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考核评估有色标委会工作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
       本次试点工作还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政府标准转化为团体标准、政府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相关制度,形成畅通的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之间的交流通道,同时建立形成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构建及动态调整的制度,进一步提升和规范标准化管理工作。

附件: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复审工作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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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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