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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色金属团体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再次征求意见的函
2019-08-09 18:37:30   来源:    点击:

有色标秘[2019]76号.pdf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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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色金属团体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
再次征求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全面贯彻国家环保要求,进一步推动铜冶炼企业绿色生产,切实做好源头预防,缓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压力,根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18]75号)的要求,团体标准《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起草小组于2018年11月~12月开展了基础数据函调工作(有色标秘[2018]59号),并基于函调内容,于2019年5月12日~5月24日开展现场调研工作(有色标秘[2019]32号),实地考察了各铜冶炼企业进口铜精矿情况。2019年7月24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于召开了讨论会(有色标委[2019]59号)。
      为确保本标准内容科学、合理,相关指标既满足国家大政方针,又能够切实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企业利益,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再次开展数据调研,望各单位充分重视,积极配合,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研表,并加盖公章。
      标准编制工作组将对数据保密,所有信息仅供编制本标准使用,不作其他用途。请相关单位于2019年9月15日前填妥附件内容,以邮件形式反馈。
 
附件1:《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调查表
附件2:《进口铜精矿有害元素限量规范》团体标准相关数据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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